开云kaiyun官网入口暨中国交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增强廉洁风险防控能力,实现管控关口前移,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规党纪和《开云kaiyun官网入口暨中国交建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开云kaiyun官网入口暨中国交建纪委关于加强党内日常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开云kaiyun官网入口暨中国交建纪检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等公司规章制度,结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和公司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的需要,现就进一步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和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倡导“心至廉 路致远”廉洁文化理念,加快构建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防控岗位廉洁风险为基础、加强制度建设为关键、信息化技术为支撑,逐步建立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预警及时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升企业治理效能,涵养积极健康的企业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司党委统一领导,各级党组织和经营班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坚持公司统筹规划与各部门、各二级单位共同推进相结合;坚持各类监督主体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二)坚持将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与内部控制体系有所区别、各有侧重,实现廉洁风险防控与生产经营管理高度匹配、同步运转、贯通协同。
(三)坚持事前监督、预防为主。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 深刻把握廉洁风险防控建设规律,主动提升反腐败精准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四)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不求面面俱到,抓好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有序推进、分步实施,逐步实现全覆盖;坚持实体、程序并重,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坚持全地域、全领域统筹推进、一体谋划。既覆盖各级总部机关重点涉权岗位,也覆盖基层项目一线;既关注国内业务,也关注海外业务;既防范传统基建业务廉洁风险,也防范投资、金融和各类新兴业务、转型业务廉洁风险。
四、主要任务
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用2-3年时间,通过集团统筹部署、各单位积极探索、有序开展廉洁风险防控联系点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交流提升等方式,基本建立起全面覆盖、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管控有效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公司境外业务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统一纳入本《指导意见》进行管理。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将境外廉洁风险防控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来抓,充分发挥海外党政组织、纪检机构和纪检监督员等的作用,扎实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探索实践“境外党建+纪检巡视+海外审计+合规管理”四位一体的境外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形成有效监督合力,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守住境外不发生重大廉洁问题的底线。
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廉洁风险防范工作重点围绕两类人员、七个关键环节、八类重点职权来开展。两类人员,是指各级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资本运营、招标采购、市场营销、工程建设等部门的管理人员)。七个关键环节,是指选人用人环节、招标环节、决策环节、合同审批环节、采购环节、核算环节、支付环节。八类重点职权,是指审核权、决策权、人事权、采购权、检查权、计量权、财务权、拥有关键信息权。
五、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一)梳理岗位职权。聚焦公司境内外业务中上述“278”廉洁风险防控重点,紧紧围绕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在对各岗位廉洁风险进行普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和明确有关岗位的权限和权力类型,明确涉权岗位。
(二)排查廉洁风险。根据涉权岗位的工作流程,围绕岗位职责是否明确、制度是否健全、流程是否规范、自由裁量权是否过大、监督制约是否到位等方面,通过业务部门主动找,纪检、审计等部门帮助找,案件查办回头找等多种方式全面查找廉洁风险点。在梳理廉洁风险点过程中,既坚持问题导向,也主动预防、警示廉洁风险可能发生的相关环节。
(三)评定风险等级。采用定性的方法,从腐败行为发生的几率(影响因素包括:制度流程的建立健全情况和实际运行情况、权力行使中自由裁量权的大小、监督的难度等)及危害程度(影响因素包括:权力的重要程度、涉及金额的大小等)两个维度,评估各个廉洁风险点等级,并提出分级建议。其中A级风险点由各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B级风险点由各单位分管领导审定,C级风险点由各单位主管部门审定。
(四)制定防控措施。按照“责任落实到岗、风险防控到岗、制度执行到岗”的原则,根据廉洁风险点的表现形式、产生原因和评定等级,结合政策规定、管理职责、工作标准和岗位特点,分别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实用性较强的防控措施。防控措施要细化、具体,实现廉洁风险防控与业务管理流程高度匹配、同步运转;坚持制度防控与信息化防控有效结合,做到信息可监控、行为留痕迹、过程可追溯。加强党纪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宣贯,大力开展廉洁宣教和谈心谈话等工作,不断提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
(五)编制工作手册。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根据以上四个步骤内容,编制《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手册》(编制示例见附件2),做到辨识清晰、措施到位、防控有力。
(六)完善制度流程。加强对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管控,强化源头治理,结合查找出的廉洁风险点、制定的防控措施以及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从制度层面进行查漏补缺,不断完善规范权力运行和经营管理行为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扎牢织密“不能腐”的制度笼子。
(七)压实防控责任。按照管理权限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廉洁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岗,明确监管权限,落实监管责任。各单位党委对本单位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负主体责任。各级领导人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单位和部门的廉洁风险日常监督。纪检机构抓好本单位高风险点及相关岗位管控情况的监督。各级总部管理部门抓好下一级单位专业领域的廉洁风险职能监督。
(八)发挥风险管理员、纪检监督员作用。结合《中国交建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要求,风险管理员作为本单位或本部门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具体承办人员,要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做好本单位或本部门廉洁风险防控日常管理工作。纪检监督员要全程参与、全力推动本单位、本部门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工作,充分利用熟悉生产经营情况的优势,在涉权岗位廉洁风险排查、制定防控措施等工作中,积极建言献策,加强督促检查,切实防止走过场、搞形式。要广泛收集信息,及时跟进了解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工作,并主动向所在党组织和上级纪委报告相关情况。充分发挥督办权的作用,建立督办机制,对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中发现和反映的有关问题事项,要认真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办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本单位、本部门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九)实施预警处置。通过组织自我监督、上级管理部门职能监督、纪检机构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渠道,广泛收集廉洁风险防控执行情况的信息。搞好信息定期评估,对廉洁风险防控措施不全、执行不力的问题,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积极探索廉洁风险预警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业务大数据平台,实现风险预警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对发生问题的岗位人员,分别采取提醒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等方式及时进行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违纪违法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十)开展联系点建设。集团纪委建立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联系点制度(联系点建设管理规定见附件3),每年选取一定数量的单位或部门,作为工作联系点,及时了解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总结工作经验,听取意见建议。鼓励各单位积极申报海外联系点,并以此为抓手切实加强对海外机构和项目的监督管理。发挥联系点示范带动作用,对工作开展扎实、成绩突出的联系点,及时推广工作经验,并适时予以表彰,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水平提升。
(十一)加强考核评价。集团纪委建立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监督检查贯穿于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定期自查、上级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工作与党建考核、纪委书记履职考核等结合进行。对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不力,导致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的,除严肃处理违纪违法人员外,对监管不力的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
(十二)实施动态管理。实施廉洁风险的动态调整机制,以年度或项目建设为周期,根据自查和检查考评等情况,结合企业内控制度调整、经营方式转变、管理流程再造、职责权限变更等实际,及时调整完善廉洁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适时更新《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手册》。
(十三)加强工作交流。集团纪委积极搭建交流平台,及时将中央企业或集团各有关单位在廉洁风险防控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交流推广。适时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相互借鉴,共同提升,逐步提高集团廉洁风险防控整体水平,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涉权岗位人员的廉洁风险防范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紧紧围绕公司生产经营中心任务,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解决“两张皮”问题的现实需要;是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公司治理统一起来的积极探索与实践;是坚持标本兼治、加快构建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保障公司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实现防患于未然的重要抓手;是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各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点方向。各级党委、纪委要把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认识到有权就有责、有责要担当,进一步强化廉洁从业意识,增强防控廉洁风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集团党委、纪委将加大监督力度,综合运用纪检监督建议、通报、问责等方式,切实保障廉洁风险防控落地做实。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级党委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将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担负起廉洁防控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对重要工作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抓好落实,切实做到常抓常管,切实对本单位廉洁风险防控成效负总责。各级纪委要加强廉洁风险防控的日常监督检查,紧盯思想开关的松懈点、制度建设的薄弱点、权力运行的风险点和监督管理的空白点,抓实抓细,切实担负起廉洁风险防控建设监督责任,对防控的有效性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工作进展。各级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成效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情况。各主管部门承担本专业条线廉洁风险防控管理责任,负责落实、推进、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各级纪检委员、纪检监督员要密切关注本单位、本部门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深度参与和推动涉权岗位廉洁风险排查工作,监督有关制度落实情况,对开展工作不实、敷衍了事的要及时报告。
(三)务实创新,探索经验。各单位党委、纪委要坚持实事求是,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各类监督资源,坚持防线前移、抓早抓小,统筹安排好廉洁风险防控各环节的工作进度,把握总体时间要求,坚持进度服从质量。要灵活采取调研、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多角度多层次深入剖析各专业领域存在的廉洁风险点,做到“精确诊断”;提出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做到“对症下药”;持续强化对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未病先治”。要注重对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经验的总结和问题的梳理,切实加强对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总结经验,有关情况及时向集团纪委报告。
本指导意见由集团纪委综合监督室负责解释。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应办法,确保工作落实。